1、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也会及时告知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和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告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第一百八十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
民事起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