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税务登记(涉及
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的)请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变更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
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业主及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5.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屋的提供
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及出租方的房屋场权证复印件,无房无产权证的提供情况说明,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地址)(涉及变动的提供);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7.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股东决议、公司章程);
8.《纳税人税种登记表》(涉及变动的提供);
9.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签上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