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发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
股份制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
(一)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二)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
(三)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的要求。
(四)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资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资取得。有限责任公司相对
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设立的条件和程序较为简单、灵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
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