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与转正在同一个月的
工资计算方法:分别计算试用期和转正后的日工资,再相加。
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两个概念。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他们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制度工作日”规定的工作小时数即为加班。因此,“制度工作日”这一概念是判断加班的一个重要依据。
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
20.83天月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
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一般,很多企业采用“制度计薪日”,那么试用期和转正那一个月的工资=
试用期工资÷2
1.75*试用期本月工作天数+转正工资÷2
1.75*转正后本月工作天数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
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
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关于试用期时间怎么算,试用期时间过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