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身份证》、《
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实际交易对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
缴纳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
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
使用权变更手续,支付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