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对于工伤申报的通知书的解答,希望解开你的疑惑。你(或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局提交的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符合工伤认定管辖范围和受理条件,现决定予以受理,并从受理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请你(或单位)在本局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20日内,直接到社会保险科(地址:,电话:)领取工伤认定结论书。若事先已告知详细地址,本局将邮寄送达。如果对本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认定结论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签名:
签收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注:本受理通知书(亦称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收,另一份由本局工伤认定机构存档。
二、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发出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