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要是一直没去
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那么不仅得按规定支付规定的工资,还得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
惩罚性赔偿,并且这个情况下,支付的时间最多是11个月。
2、没签劳动合同,将面临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属于第一种情况的,那么就是在从用人单位开始启用劳动者之日起满一年了,那么在这个时间段的就不再是支付二倍工资了,而是直接要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