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够依法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符合下列情形: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员工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公司
单方面解除;员工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