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的,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从家庭财产中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一方配偶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加上死亡
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
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
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