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
劳动合同解除和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也适用劳动法与本法的协商变更原则。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除了
劳动合同期限以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
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等方面协商,进行变更。在变更合同条款时,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原则进行协商,不能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须注意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否则,这种变更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