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婚生子社会
抚养费的标准(以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为例):
1、未婚生育的第一胎子女,应当责令其补
办结婚登记。
2、未婚生育的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
社会抚养费。
2017年我国已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超生的或其他不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依然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3、未婚生育第三胎甚至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4、社会抚养费只缴纳一次即可,不限地区。
5、如需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夫妻二人都需要缴纳而并非一人缴纳即可。
二、社会抚养费与
子女抚养费的区分
1、产生原因不同。
2、支付方式不同。
社会抚养费是一次性缴费,而子女抚养费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也可以选择分期支付。
3、支付的主体不同。
社会抚养费的支付主体是需要缴纳
支付抚养费的夫妻两人,而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对象是子女父母中未直接抚养的一方。
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
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