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不止是公司赔偿,
工伤保险基金也会赔偿造成的损失。公司或者用人单位会赔偿造成工伤的当事人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以及造成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
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