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实习生是属于学生,那么不能和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只能按照雇佣关系,由雇主承担工作过程中受伤的赔偿,不能按照
工伤赔偿计算。
2.如果实习生并非学生,是可以建立劳动关系的个人,那么是需要按照工伤流程进行处理,获得工伤赔偿的。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
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4.《社会保险法》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
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