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劳动仲裁有以下规定:对劳动
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仲裁机构仲裁;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第七十七条,劳动者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
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