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没有营业税。赠与方
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需
缴纳印花税0.05%;受赠方全额按3%缴纳契税、印花税0.05%。房产赠与是指将
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即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而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
《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属于印花税应纳税凭证。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五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因此,个人无偿赠送房产,出、受赠双方都需要按0.05%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