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一旦过期之后则无效,需要与用人单位
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劳动
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
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二十四小时为准”;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
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
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