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2、如果中外合资、合作公司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变更而使公司变成外资公司,且该公司限制设立外资公司的行业,则该公司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变更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另外,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质押,实现质权时必须经有关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经确认的评估结果应作为该股权的作价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五条
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
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