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的安置房不是商品房,所属的土地是划拨或集体性质,不允许买卖,无法过户。
需要房主持有安置房满5年,凭安置协议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缴纳
土地出让金,契税等,办理完毕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此时住房是商品房,才可申请过户。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
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