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将临时工送往医疗机构治疗;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
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取得
工伤保险待遇。
2、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