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的;
3、
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些情况是一方婚内出轨,但另一方也有过错的话,此时请求损害赔偿是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的。一般认为出轨导致离婚中的无过错方应该是相对意义上的无过错方,例如:丈夫(妻子)经商后在外包养情妇(夫)而导致离婚的,妻子(丈夫)有权提出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离婚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想要获得离婚损害赔偿并不容易,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要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一切侵权责任构成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即无承担责任的基础。
2、过错方的违法行为是指违反了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指前面说的四种情形。
3、在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中,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即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是造成另一方因离婚而使精神利益受到损害的原因。如果过错行为未导致离婚,则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4、出轨一方有主观上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