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合伙财产
合伙财产是指由合伙人共同享有的,根据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一、合伙财产可以分割吗合伙财产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一般不可以分割,但是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合伙人如果私自将合伙企业财产转移或者处分给善意第三人的,该处分行为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将合伙企业的份额转让给对方如何处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查看原文
2合伙财产的范围
合伙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全体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是指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成立后解散前,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全部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的资产。基于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共有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亦享有共同的处分权。理论上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财产的处分应该共同决定或在征得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由具有代表权的合伙人进行处分,合伙人不得独自对自己的财产份额进行处分。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合伙企业对合伙财产的处分经常是通过合伙人的具体行为体现的,对受让人来讲,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明知合伙人擅自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二是对合伙人是否擅自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并不知晓。对此,合伙人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应如何确定其效力呢?按照通常的规则,一般以受让人是否为善意作为区分标准。何为善意呢?在此认为受让人在接受合伙财产时应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合伙人处分的财产是合伙企业的财产或者是该合伙人无权处分的合伙财产。在具体操作中如何来判定善意的标准呢?首先从财产的性质上来判断,这种受让的财产应为动产,因不动产必须通过公示进行转让,故不应作为善意转让的对象。其二,出让人无权处分合伙企业的的...查看原文
3合伙财产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在合伙企业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除非另有规定。如果合伙人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另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如果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合伙人退伙时,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查看原文
4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
合伙财产性质及典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但对其性质存在不同观点;典权的法律性质也存在争议,现代典权更倾向于纯粹的用益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在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依据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对于合伙财产的性质,存在不同的认识。有一种观点认为,合伙财产的性质是共同共有,包括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另一种观点认为,合伙财产的性质是按份共有,合伙人对合伙财产享有收益和处分权。 另外,典权在法律性质上存在争议。典权人可以享有典物的收益和处分权,因此属于用益物权;出典人以典物...查看原文
5合伙财产保全
合伙财产一般为全体合伙人共有,即使不共有,也应统一管理和使用,其目的在于维护合伙经营,并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交易的安全。为了保障此目的的实现,《合伙企业法》第20、21、24、41和42条规定了合伙财产保全制度。1?合伙财产分割的禁止。合伙人在合伙清算之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2?合伙份额转让的限制。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份额,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份额,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3?合伙份额出质的限制。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行为无效或作为退伙处理。4?合伙债权抵销的禁止。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5?合伙代位权的禁止。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查看原文
6合伙财产使用权转让
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转让和合伙财产的转让是不同的概念,需根据合伙协议规定进行区分。有限合伙人可出质财产份额或向非合伙人转让,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而合伙企业所有的财产份额转让指的是整体转让,不仅限于某个合伙人的转让。两者易混淆,需依据合伙协议具体规定。 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转让和合伙财产的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也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而合伙企业所有的财产份额转让则指的是合伙企业所有的财产份额转让,不仅限于某个合伙人的财产转让。因此,两者之间容易混淆,需要根据合伙协议的具体规定进行区分。 合伙财产使用权变更登记 合伙财产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合伙关系中涉及财产使用权的转移或变更需要进行的登记手续。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之间可能存在财产使用权的转让或变更,例如合伙人之间的权益调整、合伙份额的转让等。为了确保财产使用权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需要进行合伙财产使用权变更登记。此登记程序涉及准备相关文件、提交申请、经过审查和审核,最终颁发变更登记证书。合伙财产使用权变更...查看原文
7合伙企业退伙财产规定
合伙人参加合伙企业时的出资可能是货币,也可能是实物,如房屋、土地(使用权)、器具、工具或其他生产资料。作为实物的出资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可能会因损坏、折旧而自然损耗,有些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故在合伙人退伙时,以何种方式退还其财产对合伙企业及退伙人都是重要的。从传统民法的角度来说,合伙人退伙时应当返还其投入合伙经营的实物,而对实物在合伙企业经营中发生的自然损耗,合伙企业没有必要进行补偿,因为这本身就是对合伙出资的一部分。但是近年来这一情况发生了变化,各国及有关地区合伙立法中逐步将以货币返还出资作为一般的原则来执行,如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规定,退伙人之股份,不问其出资之种类,得由合伙以金钱抵还之。这种返还方式演变的原因:一是市场的日益社会化使每一个合伙企业与周围经济环境结合的非常紧密,合伙企业作为社会经济链条的一个环节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而维护合伙企业的稳定性逐步成为立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二是对合伙企业而言,退伙无疑是影响其正常经营发展的重要事件,退伙可能直接导致散伙,合伙企业的不稳定也就更加突出,而对退伙人返还作为出资的实物将直接影响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如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这部分财...查看原文
8合伙人退伙财产如何分配?
1、退伙的,需要按退伙时的合伙财产情况进行结算分配,退还退伙人享有的份额。2、退伙财产分配时,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具体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3、退伙时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只有负债的,负债也要由退伙人分担。一、合伙人退伙纠纷的处理是怎样的?合伙的内部纠纷主要存在于:内部盈余分配纠纷;退伙引起的财产处分纠纷;合伙终止时的财产分配纠纷;合伙经营中伤残、死亡等引起的纠纷。1、合伙人退伙时发生的财产处分纠纷问题:在审判实践中,合伙人退伙时处分的合伙财产,包括合伙时个人依照协议出资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中的债权、债务。退伙时原则上应将入伙的财产退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分批分期清退、退还原物有困难可折价处理。因其退伙时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理由以及过错方形成的责任,确立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2、合伙关系终止时财产分配问题:合伙关系终止时,首先要进行审计清算,对合伙财产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且协商有争议,如出资款项等,按出资数均等处理。出资数不相等的,照顾出资数多的合伙人利益。3、合伙人因伤残死亡的处理问题:这一...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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