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1、混淆行为;2、虚假宣传,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商业贿赂;4、侵犯商业秘密;5、低价倾销;6、不正当有奖销售,扰乱市场竞争秩序;7、诋毁商誉。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提起侵权诉讼,以便获得赔偿。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1、实施混淆行为;2、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3、虚假宣传;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5、不当的有奖销售行为;6、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7、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查看原文
2不正当竞争行为种类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11大类,每种大类其实还有很多小分类,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其实小分类每天都在发生变化,那需要我们大家不断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制度.1、采用假冒或混淆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包括近似误认)2、商业贿赂行为;--回扣(帐外暗中)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宣传内容和商品不一致--宣传内容使人误解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盗窃\利诱\威逼获取他人商业秘密--披露\使用\允许他人披露和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密要求,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5、不正当奖销售行为;--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的奖售--奖售质次价高的商品--抽奖式奖售限额5000元6、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商业毁谤7、公用企业或者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烟草专卖不属于独占经营者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限制他人购买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的正当经营--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限制本地商品进入外地9、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查看原文
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非经营者不是竞争行为主体,所以也不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但是在有些情况下,非经营者的某些行为也会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经营活动,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对象。比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利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竞争行为就是这种类型。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既包括违反了第二章关于禁止各不正当竞争[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规定,也包括违反了该法第2条的原则规定。经营者的某些行为虽然表面上难以确认为该法明确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只要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或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也应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3.客体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和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查看原文
4不正当竞争行为内容
一、表现形式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二、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4、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三、行为特征1、它是一种竞争行为。2、行为主体是违法竞争经营者。3、它是一种违法行为。4、它是一种侵权行为。四、界定模式纵观各国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模式:1、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直接作一个简明的解释,下一个抽象的定义;2、为列举式,即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作抽象的定义,而只列举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由这些具体行为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3、为定义列举式,即对不正当竞争行为首先作一个抽象的定义随后再列举若干种比较典型的...查看原文
5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理
【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理(1)混淆行为的处理1、根据第21条第1款的规定,经营者利用该法第5条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对第一、三、四种行为,依照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2、对第二种行为,第21条第2款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视情节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产品、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的处理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3)政府机构的限制竞争行为的处理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区之间政党流通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查看原文
6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4、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二、2022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1、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经营者...查看原文
7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第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第七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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