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托可以变更吗?
信托可以变更吗?1、委托人的变更权:委托人的变更权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一)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二)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三)经受益人同意;(四)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受托人的变更权受托人没有变更信托的权利。但是,如果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授予了受托人变更信托的权利,受托人则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变更信托。3、受益人的变更权受益人享有变更信托的权利,因为,受益人是信托利益的享有者,他有权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变更信托。但受益人变更信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a、受益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b、如果受益人是多数人,则必须经过受益人全体同意,未经过受益人全体同意,不能变更信托。...查看原文
2信托的变更与终止
以下内容摘自《信托法》2001年版:第五十条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可以解除信托。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一条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一)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二)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三)经受益人同意;(四)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第五十二条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但本法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五)信托被撤销;(六)信托被解除。第五十四条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二)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第五十五条依照前条规定,信托财产的归属确定后,在该信托财产转移给权利归属...查看原文
3信托变更的内容有哪些?
1、委托人的变更权《信托法》第51条规定,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一)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二)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三)经受益人同意;(四)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2、受托人的变更权受托人没有变更信托的权利。但是,如果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授予了受托人变更信托的权利,受托人则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变更信托。3、受益人的变更权受益人享有变更信托的权利,因为,受益人是信托利益的享有者,他有权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变更信托。但受益人变更信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1、受益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如果受益人是多数人,则必须经过受益人全体同意,未经过受益人全体同意,不能变更信托。...查看原文
4如何进行信托变更
核心内容:如何进行信托变更?信托变更分为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和信托当事人的变更。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是针对私益信托。公益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属于特殊情况。而信托当事人的变更又是怎么样?现详细为您介绍。(1)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值得注意的是该条规定是针对私益信托的,不适用公益信托。公益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属于特殊情况,即公益信托成立后,发生设立信托时不能预见的情形,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信托目的,变更信托文件中的有关条款。(2)信托当事人的变更。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①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②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③经受益人同意。④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上述第①、第③、第④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我国《信托法》规定,受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责终止: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③被...查看原文
5信托变更的规定
一、信托变更的规定1、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值得注意的是该条规定是针对私益信托的,不适用公益信托。公益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属于特殊情况,即公益信托成立后,发生设立信托时不能预见的情形,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信托目的,变更信托文件中的有关条款。2、信托当事人的变更。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①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②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③经受益人同意。④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上述第①、第③、第④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我国《信托法》规定,受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责终止: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③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④依法解散或者法定资格丧失。⑤辞任或者被解任。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受托人职责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监护人、清算人应当妥善保管信托财产,协助新受托人接...查看原文
6法律规定信托变更期限是多久
一、信托变更期限是多久?信托变更期限是多久,法律当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信托的变更与终止情形较为复杂,实践中应当注意有关裁判规则的运用。一是信托终止制度最为直接的途径就是委托人行使信托解任权,而且在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情形下,委托人或者受益人的其继承人均可以解除信托。二是委托人有权变更或否定受益权。三是当信托财产已经被信托公司与第三方构建起有效的信托投资法律关系的情形,该经营性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四是有关法定事由的发生导致信托终止。五是信托终止后,信托受益权仍然具有独立的流转效力。六是信托终止后,法院依据信托法的规定对原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时,应以权利归属人为被执行人。七是应当注重对信托公司合法后续利益的保障问题。八是信托终止后信托公司应当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信托投资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金;(三)变更公司所在地;(四)改变组织形式;(五)调整业务范围;(六)更换高级管理人员;(七)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权结构...查看原文
7信托变更的形式
信托变更分为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和信托当事人的变更。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是针对私益信托。公益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属于特殊情况。信托变更的形式有以下两种:(1)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值得注意的是该条规定是针对私益信托的,不适用公益信托。公益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属于特殊情况,即公益信托成立后,发生设立信托时不能预见的情形,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信托目的,变更信托文件中的有关条款。(2)信托当事人的变更。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①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②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③经受益人同意。④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上述第①、第③、第④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我国《信托法》规定,受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责终止: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③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④依法解散或者法定资格丧...查看原文
8信托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一、信托变更的情形有哪些?信托变更是信托设定后,对原委托内容的变动。主要包括变更信托目的和信托授权。信托变更分为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和信托当事人的变更。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一)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二)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三)经受益人同意;(四)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二、代理与信托有什么区别1、成立的条件不同。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委托人没有合法所有的、用于设立信托的财产,信托关系就无从确立。2、财产的性质不同。信托关系中,信托财产是独立的,它与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自有财产相区别,委托人、受托人或者收益人的债权人均不得对信托财产主张权利。3、采取行动的名义不同。信托的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采取行动,代理人只能以委托人的名义采取行动。4、委托人的权限不同。信托的委托人、受益人通常只能要求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实施信托,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委托人通常不得干预。三、信托合同的作用是什...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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