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1988年9月12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第一届第三次委员会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管辖第一条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产生于国际经济贸易中的争议,以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促进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第二条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受理产生于国际经济贸易中的争议案件。仲裁协议系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达成的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仲裁委员会有权就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和仲裁案件的管辖权作出决定。第二节组织第三条仲裁委员会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履行本仲裁规则赋予的职责,副主席受主席委托可以履行主席的职责。仲裁委员会设秘书处,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第四条仲裁委员会设立仲裁员名册,仲裁员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从对国际经济贸易、科学技术和法律等方面具有专门知识和实际经验的中外人士中聘任。第五条仲裁委员会设在北京。根据仲裁业务发展的需要,仲裁委员会可以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设立仲裁...查看原文
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
1、仲裁申请、答辩与反诉申请人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一名仲裁员,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预缴仲裁费。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收到仲裁申请及。附件后,经审查认为申请手续完备,应将仲裁申请书及其附件,连同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各一份,寄送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20天内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一名仲裁员,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并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45天内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明文件。被申请人如有反诉,最迟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60天内以书面提交仲裁委员会秘书局;在反诉中应写明具体的反诉请求,反诉理由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附上有关证据文件;预缴仲裁费。2、仲裁庭的组成双方当事人应各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若双方当事人在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20天内未能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双方当事人可在仲裁员名册同指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查看原文
3国际经济合同仲裁
上诉人(香港)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加拿大)yy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y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江苏省物资集团轻工纺织总公司(以下简称zz公司)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5月5日,原告zz公司与被告xx公司签订了CC960505号销售合同,约定由xx公司销售普通旧电机5000吨给zz公司,每吨348.9美元。同年5月6日,zz公司与被告yy公司签订了CC960506号销售合同,约定由yy公司销售普通旧机电5000吨给zz公司,每吨348.9美元。上述两份合同第8条均明确约定:凡因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货物到港后,经商检查明:货物总重量为9586.323吨,本批货物主要为各类废结构件、废钢管、废齿轮箱、废元钢等。zz公司遂以xx公司和yy公司侵权给其造成损失为由提起诉讼。xx公司和yy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称,本...查看原文
4国际经济仲裁的文件如何发送
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的有关仲裁申请、答辩、书面陈述、证据及其他与仲裁相关的文件和材料,当事人应当采用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传真等方式。有关仲裁的一切文书、通知、材料等,仲裁委员会秘书局采用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传真等方式发送给当事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根据案件程序进行的具体情况,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或者仲裁庭也可以决定采用或者辅助采用常规邮寄和特快专递或者秘书局/仲裁庭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向当事人发送文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的有关仲裁申请、答辩、书面陈述、证据及其他与仲裁相关的文件和材料,当事人应当采用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传真等方式。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或者仲裁庭有权要求当事人、当事人也可以在征得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或者仲裁庭的同意后采用或者辅助采用常规邮寄和特快专递等其他方式提交文件。经济仲裁案件文件的提交或发送的规定1、经济仲裁案件文件的提交或发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通过仲裁委员会秘书局向一方当事人发送的文件,可以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传送副本;(二)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均不得与仲裁员进行单方联络。当事人与仲裁庭之间的所有联络均应当通过仲裁委员会秘...查看原文
5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律师收费标准不是固定的,律师收费考虑的主要因素是: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二、律师授权委托书怎么写?委托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职业_______住址_______。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职业_______住址_______。现委托_______在我与_______交通事故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_______。委托人:_______(签名或盖章)被委托人:_____(签名或盖章)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三、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有哪些?第一,启动的前提不同。要启动仲裁程序,首先,必须要双方达成将纠纷提交仲裁的一致的意思表示,这可以通过专门的仲裁协议也可以通过合...查看原文
6我国经济仲裁机构有哪些
一、经济仲裁的定义经济仲裁是一种和平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的事项或问题提交给公正的第三者审理,由其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该第三者成为双方选定的仲裁人(亦称公断人),或为仲裁机构。仲裁的最初形态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国家,古罗马,我国春秋战国时期也有类似仲裁的历史记录。早期的仲裁制度主要用来解决国内有关债权、债务的纷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国际贸易的增加,仲裁作为解决国际经济纠纷的一种手段已在国际上得到广泛采用。大多数国家承认仲裁的法律地位,制定仲裁法,而且国家间也制定了国际仲裁规则,建立国际仲裁机构,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国际商会规则。二、我国经济仲裁机构有哪些(1)常设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机构有国际性的或区域性的,有全国性的,还有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它们都有一套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有关仲裁事务,可为仲裁的进行提供各种方便。(2)临时仲裁机构。它是由双方当事人指定仲裁员自行组成的一种仲裁庭,案件处理完毕即自动解散。(3)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我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是机构仲裁,常设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目前,我国的仲...查看原文
7经济仲裁特征
1、仲裁本质上的民间性。这是最基本、最核心、最主要的特征,其他特征都由此派生而来。著名民法学家梁*星教授在中国仲裁论坛第二届会议上,对仲裁的民间性有一个精辟论述,他说:就像《民法典》立法争论中的一个核心是什么都能够让步,唯独对不同主体的物权予以平等保护的基本原则不能让步那样,《仲裁法》修改中什么都能够让步,唯独坚持仲裁民间性这一基本原则不能让步。2、机构设置上的独立性。仲裁机构与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没有隶属关系,仲裁机构相互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3、制度设计上的简易性。与行政制度和司法制度相比,仲裁制度相对比较简单。4、仲裁服务上的有偿性。“有偿性”是仲裁的一个明显特征,也就是接受仲裁服务的民商事争议当事人必须承担仲裁费用。5、裁判方式上的灵活性。与行政裁决和司法裁判相比,仲裁的裁判方式具有很大的灵活性。6、裁判程序上的便捷性。与严格、复杂的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相比,仲裁的程序具有既方便又快捷的特性。7、裁判依据上的兼容性。仲裁中并非所有案件和每一事项都有法可依,因此在裁判依据适用上就具有兼容性,也就是除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外,受惯例和传统影响,还要考虑日常生活中人们普遍...查看原文
8经济仲裁期限
一、2022年经济仲裁费用标准的内容如下: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经济合同仲裁费和鉴证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按下列标准收取:(一)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的经济仲裁费用;(二)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00元,加收超过10万元部分的4%的经济仲裁费用;(三)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过50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的经济仲裁费用。二、经济仲裁费用的费用内容(一)经济仲裁费用包括申请经济仲裁费用仲裁机构在其仲裁规则中都规定有申请经济仲裁费用,这是每一个仲裁案件的当事人都必须缴纳的费用。它的计算方式是按照争议金额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比率得出当事人应缴的申请经济仲裁费用。(二)经济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员实际费用所谓经济仲裁费用中的实际费用是指仲裁员为办理仲裁案件而要花费的交通费、差旅费等。该经济仲裁费用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会发生:1、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的居住地不在仲裁机构的所在地即外地或外籍仲裁员,该仲裁员到仲裁机构开庭、合议等将发生实际费用;2、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在仲裁机构所在地,但仲裁案件...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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