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抵押又称“收债抵押”,是抵押权人(债权人)把其债权交给抵押人(债务人)占有,抵押人在承担一定的义务下,享有对债权的优先受偿权,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债权抵押通常是指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的从属权利的担保,如借款抵押、商品抵押、基金抵押、存单抵押等。
债权抵押的特点在于抵押人与抵押物的选择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而只是针对债务设定抵押权。
同时,债权抵押是在债权上设立的担保,即债务人虽享有债务免除的权利,但其并不能对债务转让,而是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也就是说,债权担保权的转让实际上是对债权的让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