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劳动服务期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作为提供专项培训费的一方,使劳动者进行专业培训,获得更好的专业技术,从而反馈给用工单位,其中双方经过协议约定的培训时间就是劳动服务期。劳动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一个餐厅的老板为了让自己的员工的厨艺更好,特意花高价从海外请优秀厨师为他们培训,期间老板会跟员工约定在接受培训后三年不得离开该餐厅,这个三年期就是我们所说的劳动服务期。劳动服务期是用工单位通过出资获得的产物,往往是保证劳动者不随意离职的重要约定。一旦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了劳动服务期,劳动者就必须遵守,不能拒绝履行服务期。如果劳动者不履行劳动服务期,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用工单位单方不要求劳动者履行服务期,劳动者就可以不履行。在服务期的适用上,用人单位处于主动地位,是享有权利的一方。对于劳动服务期,我们需要明确几点问题:1、劳动服务期不是强制规定。劳动服务期不是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中必须签订的条款,但是劳动服务期是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内容。对劳动服务期的适用双方具有自主选择权,可以约定适用,也可以不约定,...查看原文
2关于劳动服务期的订立条件
劳动服务期的订立条件所谓服务期的订立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必备要素,只有同时满足以下这些要素,用人单位才能够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协议。否则,用人单位不能通过服务期协议来限制劳动者辞职的自由。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服务期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防止劳动者随意离职。这种制度得以存在的前提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由于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特征,劳动者在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之后,便加入到用人单位中来,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同用人单位具有某种意义上的从属性。劳动合同关系的存在是用人单位可以同劳动者协商约定服务期的一个首要前提。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进行出资培训或者出资招用等行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是约定服务期的前提条件,但是并不意味着只要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就可以约定服务期。除了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以外,用人单位还需要为劳动者进行额外的培训等。此处的额外培训是指专项培训费用,并且运用此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的培训。只有这样,用人单位才能够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否则,则不能...查看原文
3劳动合同包含服务期吗
劳动合同不一定要约定服务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一、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查看原文
4劳动合同的服务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三五年,十几二十年都可以。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分别指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和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一、用工形式分类有哪些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1、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的终止时间。2、无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无确定的终止时间。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的期限。二、公司签合同一般签几年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查看原文
5如何约定劳动者服务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同时专门拨出经费,为劳动者提供特定项目的专门培训。一、在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一、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二、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二、服务期的规定有哪些?服务期的规定如下: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培训费用;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三、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是否赔偿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不需要赔偿。双方约定服务期的,员工辞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查看原文
6劳动服务期的注意事项
劳动服务期的注意事项如下:1、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分析,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培训义务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履行的服务期义务是相对应的,该规定同时考虑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利益。2、实际上,哪些培训费用可以约定服务期?哪些培训费用不能约定服务期?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关心的问题。3、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用人单位使用法定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4、对用人单位来说,只有在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之外,又专门拨出经费,为劳动者提供特定项目的专门培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5、对劳动者来说,如果所在单位拿出专门资金对其进行培训,劳动者就有义务向单位作出自己更多的贡献,双方对此既然有约定,双方就应当遵守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6、法律对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向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是有规定的,即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查看原文
7劳动服务期法律规定
一、劳动服务期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其他。二、服务期的培训用人单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但是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一)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这部分培训费用的使用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同时,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主要是考虑各地区、各企业之间情况不一样,很难划出一个统一的尺度。由各地方细化本地区的具体数额比较好操作。(二)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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