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
1、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2、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但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符合资质要求。3、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资格审查程序是为了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剔除资格条件不适合承担或履行合同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可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无论是预审还是后审,都是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工作人员;(3)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在最近几年内(如最近二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6)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规定任何并非客观上合理的标准、要求或程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如故意提高技术资格要求。招标人应按照...查看原文
2招标合同中招标人的义务
1、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招标人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2、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3、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计划部门规定的公众媒体发布招标公告。4、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5、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6、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7、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8、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10、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查看原文
3招标合同印花税税率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只有列举的凭证需要缴纳印花税,其他合同无需贴花。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无需贴花的合同。招标代理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05%。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常见的其他无需贴花的合同或凭证包括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杀虫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和出版合同等。因此,物业服务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另外,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招标代理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税率为0.05%。因此,招标代理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05%。 招标合同印花税税率调整趋势 招标合同印花税税率调整趋势是指针对招标合同所涉及的印花税税率的变动趋势。近年来,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经济环境的变化,招标合同印花税税率也逐渐发生了调整。根据最新的相关政策,招标合同印花税税率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查看原文
4招标合同违约怎么赔
招标合同违约数额由双方约定的同时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30%,超过30%的部分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招标合同约定损失的,守约方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提起诉讼。一、按日支付违约金怎么写?签合同违约金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一定金额的货币。不管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赔偿另一方违约金。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二、违约金怎么来约定违约金一般是由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的,可以约定具体的违约金金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计算方法,但是合同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超过的会被认定为违约金过高,对于过高的违约金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八...查看原文
5招投标的合同能变更吗
一、招投标的合同能变更吗经过招投标的合同一般是不可以变更,招标人与中标人已签订了合同,合同已开始履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中标人)要变更合同主体,也就是合同主体变为甲和丙,甲是同意的,也就是说合同的主体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要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查看原文
6招标合同文件优先顺序
施工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原则: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过条款>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造价等条款,因此施工合同文件应按照以上顺序进行优先排列。 施工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原则具体如下: 1. 施工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 施工合同通过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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