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秘密的保护
只要采取合理保密措施,软件设计思想一般都符合技术秘密的要件,从而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技术秘密保护的好处在于可以使包含于程序和文档中的技术方案和技术信息本身得到保护,而不仅仅限于这些信息的表达形式。从这个角度来说,技术秘密的保护和著作权的保护并不冲突,可以并行存在。在实际中,虽然程序源代码明确受著作权保护,但许多权利人仍热衷于将其作为一种技术秘密进行保护。进行技术秘密保护应当注意主要通过合同确定保密义务人的合理范围和保密信息的合理范围。保密义务人的范围应当包括技术开发人员及项目管理者等聘用人员,被许可使用人,复制品购买者及最终用户等,主要限制这些人员自行实施或未经许可向他人透露包含这些技术秘密的内容,但不能因此这些人员的合理权利,主要目的是限制这些人员利用软件设计思想自行开发类似软件,或为他人利用软件设计思想开发类似软件提供其特有的便利条件。保密信息的范围应当尽量表面抽象定义或泛泛而论,避免认定上的不确定性。最好结合程序、文档,将体现软件设计思想的实质性部分以技术性语言清楚地写明,可以是明确表达出来,也可以是约定一个没有争议的范围。技术秘密的保护使得技术信息超脱其表达形...查看原文
2技术秘密的性质
1、是不为公众所知悉;2、具有商业价值(或者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3、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三者缺一不可,换句话说,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法定条件,才能构成法律上的技术秘密,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技术秘密。这些构成要件是区分技术秘密与非技术秘密的法定标准。技术秘密与专利的区别技术秘密是商业秘密的一种,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与实用新型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同时还应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其它条款的规定。...查看原文
3技术秘密如何认定
一、技术秘密如何认定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三)《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8)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查看原文
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受让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甲方)技术让与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中介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登记机关:(公章)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履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研制单位(个人)研制完成时间年月日主要研制人员组织鉴定单位成果鉴定时间年月日获奖日期、等级发奖单位已应用单位技术商品转让方法一、所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二、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查看原文
5技术秘密有什么特点
一、技术秘密有什么特点技术秘密有如下特点:1.知识性技术秘密与专利技术一样,都是人类创造性智力劳动的产物。2.实用性技术秘密具有工业有效性,能用于工业(农业)、商务、管理等领域。3.秘密性技术秘密的商业价值是靠其所有者采取保密手段来保持的。4.技术秘密具有相对稳定性,但又富于变化技术秘密作为技术贸易对象,既可以是一项技术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也可以是成熟期的技术成果。5.可传授性技术秘密应能通过适当的方式让他人掌握,即可通过提供资料、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方式传授。二、技术秘密的保护措施技术秘密有如下几种保护措施:1.预防性保护例如在方法上增加破坏性前置程序、在配方中加入中性无害成分、在产品上增加防拆装置等。2.保密条款技术秘密实现其价值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进行技术使用许可,保密条款无疑是合同的一个重要部分。条款应当包括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期限、保密措施、失密责任等。3.升级式保护对技术进行更新改进,使之不断升级,既能适应市场的要求,也不失为技术秘密保护的良策。三、技术秘密与专利技术的区别技术秘密与专利技术的区别体现在下列方面:1.涉及的技术范围上,技术秘密是可用书面表达的技术,也有无...查看原文
6技术秘密算知识产权吗
技术秘密并不是知识产权,但二者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公司如果不将技术申请专利,则一定要将技术的保密措施做好,一旦被侵权,则难以维权。一、技术秘密保护的特点有哪些技术秘密权利人对技术取得的专有权或垄断权,并非法律确认和保护的法定专有权,而仅仅是一种事实专有权,它是通过合法持有人对技术的保密来实现的,通过与专利相比较,技术秘密保护有以下几个特点:1、自主性,专利有专门的《专利法》来保护。而技术秘密有如人的隐私,主要靠权利人主动、自觉采取强有力的保密措施,确保保护对象处于秘密状态。2、无期限性,专利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为10年,超过保护期,专利技术即进入公有领域。技术秘密不存在保护期限,可能是永久性的,也可能随时结束,这完全取决于持有人保密措施的实际效果,法律没有也无法作出规定。3、无地域性,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技术秘密的地域限制是未知的,或者说权利人的使用权不受地域影响,因为其秘密性本身就是对外界而言,其范围可以大至整个世界。因此,一...查看原文
7技术秘密成果包括哪些
技术秘密是商业秘密的一种。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的技术信息是指技术秘诀、工艺流程、设计图纸、技术数据、化学配方、制造方法、技术资料、技术情报等技术科学方面的专有知识,也就是技术秘密所保护的对象。民法典的技术秘密成果归属与分享有什么规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据相关规定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八百六十一条【技术秘密成果归属与分享】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收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在没有相同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前,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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