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口头遗嘱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立遗嘱人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做见证人。...查看原文
2快速识别遗嘱继承中哪些非遗嘱?
只要遗嘱是他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内容合法有效,遗嘱就是有效的。立遗嘱不需要继承人的同意。遗嘱是否生效与继承人是否接受遗嘱内容无关。误区一:反正有法定继承有没有遗嘱都一样,律师纠错:财产的继承除法定继承以外,还有遗嘱继承,而且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的财产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法定继承。如此一来,有没有遗嘱就不一样了。误区二:只要立了遗嘱一切就可以,律师纠错: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比如出现以下情况时,继承遗产就会出现麻烦。...查看原文
3申办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及相关知识
申办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1、遗嘱受益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遗嘱公证书; 3、遗嘱人的死亡证明; 4、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5、遗产为房产的,提交房屋权属状况信息查询证明; 6、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证明; 8、有权继承遗产人的基本情况及联系地址、电话等; 9、如设有遗嘱执行人,还应通知遗嘱执行人带身份证明到场。 相关知识: 一、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三、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四、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五、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查看原文
4老人不识字怎样立遗嘱
遗嘱的形式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不识字的老人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故无法设立自书遗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设立代书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或公证遗嘱。...查看原文
5我想请教一下自书遗嘱的知识点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查看原文
6遗嘱继承知识
伊斯兰教法概念。系法定继承的对称。指继承人及所继承遗产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生前以遗嘱规定的继承方式。仅为逊尼派穆斯林所遵循,是对该派法定继承制(亦称份额继承制)的一种调节和补充。被继承人死亡后遗嘱开始生效,但须首先清偿亡人生前债务,之后才开始分割遗产。其有关规定以《古兰经》律例(2:180~182,4:8等)和圣训律例为据。其基本原则是:(1)以遗嘱方式处分遗产仅限于被继承人全部净资产(即清偿亡人生前债务、扣除安葬费后的余额)的1/3,其余的2/3以法定继承方式分配予亡人的直系血亲和姻亲。(2)被继承人生前必须秉公遗嘱,不得为法定(即经、训、教法所规定)继承人立遗嘱,这种处分遗产的原则和方式,,系在合法继承人范围外处分部分遗产,用以周济亡人的邻里、生前友好和无依无靠的贫民,为古阿拉伯人的一种乐善好施的习惯。但它减少了遗产的数额,造成财产外流,损害了法定继承人的权益。近代以后经过法制改革,一些国家(如埃及等)的有关立法容许为法定继承人立遗嘱,以维护亡人直系血亲和姻亲的合法权利。...查看原文
7耳聋老人遗嘱立法知识
法律规定老人耳聋立遗嘱的方式是可以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公证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根据法律规定老人遗孀怎么立遗嘱根据法律规定老人遗孀立遗嘱的时候需要自书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有效。代书遗嘱为立遗嘱人以外的人代立遗嘱人按照其意思表示所书写的文书。代书遗嘱除应具备自书遗嘱的要件外,还应该有两个以上与所力遗嘱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赠。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只有在危及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同时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待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也要用公证的形式,其他形式不得对抗其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查看原文
8房产遗嘱继承的相关知识
如果遗嘱有效且遗嘱中对房产如何继承作出了处理,则被继承人死亡时,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处理房产继承问题。但是如果遗嘱无效,或者遗嘱中并未处分该房产,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该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具体的继承方式可以由法定继承人协商确定。如果继承人之间因房产继承发生纠纷,可以起诉到法院。标准版共有房产遗嘱协议书<p>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p><p>因本人年老体弱,日感不支。为妥善处理好本人去世后的财产问题,防止家庭纠纷,特请_______、______和_______作为见证人,并委托__________代书遗嘱如下:</p><p>1、我本人所有的财产如下:</p><p>房产:</p><p>(夫妻共有):______位于_____省_____市_____区(不动产权证号:___________)房产一套,属于我和配偶的共同财产。其中属于我的部分指定由(身份证号:______)继承。</p><p>(夫妻共有):______位于_____...查看原文
9订立遗嘱,你必须了解的知识!
一、遗嘱有效的条件1、遗嘱人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必须有立遗嘱的能力。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按照法律的规定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满十八周岁,且精神正常。也就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精神病人订立的遗嘱也无效。若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其精神正常时,只要年满十八,意识清晰,当时订立的遗嘱是有效的。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例如年满十八岁的甲按照法律的规定订立了一份遗嘱,两年后甲得了精神病,其在十八岁时订立的遗嘱依然有效。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或其他事物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适当照顾弱者。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处分的财产仅限于自己的合法财产。自己不包括他人,更不包括社会、集体的财产。合法财产取得的方式要合法,即盗窃别人的财产不能当做自己的遗产,进行继承。5、遗嘱...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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