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外并发症是什么意思
并发症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引起的,或者由诊疗操作引起的能够预见的另一种疾病或症状。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中,一些医疗机构经常以并发症作为不承担责任的抗辩理由。为了明确并发症在民事责任中的地位,有必要从法律上予以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五十六条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重复保...查看原文
2医疗意外与并发症纠纷怎么处理?
临川诊疗护理的过程中,本就是一个充满未知的过程,难免会发生一些难以预见或避免不了的情况,虽然经过医疗人员的百般努力,却仍然给患者带来了严重的后果。然而病患或者家属无法接受这样结果,认为医务人员并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因而就会产生纠纷。遇到这样的纠纷该如何处理呢?1、医疗意外纠纷在诊断护理的过程中,总是会出现无法抗拒的事件的发生,从而导致病患出现无法预料和防范的情况出现。一旦发生医疗意外,这并不是医务人员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导致意外的发生的,而是由于病患本身自身的体制导致了意外的突然发生。由于这种意外不是医疗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能够预见的,所以像这样的纠纷,一般医院是不承担或者少承担责任的。2、并发症纠纷并发症相对医疗意外而言,是在治疗护理过程中,病员出现了医学范围内能够预见但无法避免的不良后果,这种结果的发生一般与医务人员是否存在医疗过失没有直接关系的,有并发症引起的纠纷,并不会想意外纠纷那么激烈,因为医生事前会对病患或其家属进行说明,病患及其家属也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此时家属就会尽最大的努力来减少病员遭受的疾病带来的痛苦。如果医务人员事前还未来得及向病患及其家属进行讲明,事后解释也不够详细...查看原文
3意外并发症死亡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一、常见的意外并发症有哪些常见的医疗意外与并发症主要:1、在进行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对所需用的医疗设备、仪器、手术器械进行了详细的检查,而在手术过程中或外科抢救措施中发生了故障,造成对患者的不良后果,应属医疗意外。2、患者的病情复杂、严重,手术技术操作过于繁杂,难以控制病情的恶化而发生死亡者属医疗意外。如在手术中,非医疗过失引起的不可逆性休克、dic(全身弥慢性血管内凝血)、呼吸骤停、心跳骤停、急性肾功能衰竭等,经抢救无效死亡乾均属医疗意外。3、对于有其严重疾病而又必须进行外科手术治疗的疾病,如恶性肿瘤、严重的创伤、急肤症等,在外科手术及外科抢救中,出现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脑及重要器官的血栓形成及栓塞发生死亡者,均为医疗意外。4、医务人员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手术,因患者本身病情的病理变化出现心、脑、肝、肾、大血管等破裂,造成难以控制的大出血,救治无效死亡者,属医疗意外。5、确系患者手术部位的组织器官有严重的组织粘连、脏器的先天性畸形、解剖学上的变异、组织层次的严重不清等,手术中无法识别正常的组织及器官,造成损伤,引起不良后果者,应属于外科手术治疗的并发症。二、医疗事故的解释医疗事故是指...查看原文
4医疗意外纠纷与并发症纠纷的区别
医疗意外纠纷: 在诊断护理的过程中,总是会出现无法抗拒的事件的发生,从而导致病患出现无法预料和防范的情况出现。一旦发生医疗意外,这并不是医务人员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导致意外的发生的,而是由于病患本身自身的体制导致了意外的突然发生。由于这种意外不是医疗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能够预见的,所以像这样的纠纷,一般医院是不承担或者少承担责任的。 并发症纠纷: 并发症相对医疗意外而言,是在治疗护理过程中,病员出现了医学范围内能够预见但无法避免的不良后果,这种结果的发生一般与医务人员是否存在医疗过失没有直接关系的,有并发症引起的纠纷,并不会想意外纠纷那么激烈,因为医生事前会对病患或其家属进行说明,病患及其家属也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此时家属就会尽最大的努力来减少病员遭受的疾病带来的痛苦。...查看原文
5常见的医疗意外与并发症主要有哪些
1.在进行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对所需用的医疗设备、仪器、手术器械进行了详细的检查,而在手术过程中或外科抢救措施中发生了故障,造成对患者的不良后果,应属医疗意外。 2.患者的病情复杂、严重,手术技术操作过于繁杂,难以控制病情的恶化而发生死亡者属医疗意外。如在手术中,非医疗过失引起的不可逆性休克、Dic(全身弥慢性血管内凝血)、呼吸骤停、心跳骤停、急性肾功能衰竭等,经抢救无效死亡乾均属医疗意外。 3.对于有其严重疾病而又必须进行外科手术治疗的疾病,如恶性肿瘤、严重的创伤、急肤症等,在外科手术及外科抢救中,出现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脑及重要器官的血栓形成及栓塞发生死亡者,均为医疗意外。 4.医务人员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手术,因患者本身病情的病理变化出现心、脑、肝、肾、大血管等破裂,造成难以控制的大出血,救治无效死亡者,属医疗意外。 5.确系患者手术部位的组织器官有严重的组织粘连、脏器的先天性畸形、解剖学上的变异、组织层次的严重不清等,手术中无法识别正常的组织及器官,造成损伤,引起不良后果者,应属于外科手术治疗的并发症。...查看原文
6精神病科医疗意外及并发症医疗纠纷有哪些?
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不是因为医疗过失,而是由于患者病情的发展变化及其它现实的客观因素,造成患者意想不到的死亡。在医疗实践中,有时医疗方面虽然为患者尽了最大的努力,终因患者的病情危重救治无效而死亡;有时限于现代医疗技术,检查方法和治疗手段的局限,医务人员对一些疑难疾病或尚未被人们充分认识的疾病束手无策;有时限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如没有足够的紧急检查和抢救时间,缺少必要的设备或其它适当的条件发生残废等不幸事件;有时患者的疾病发生难以预测的意外情况,使病情恶化突然死亡;有时则是由于患者的疾病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导致死亡等,均属于医疗意外。1.精神病科的治疗,如电休克、胰岛素休克和各种注射及口服治疗性药物等均有一定的危险性。在治疗过程中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治疗后发生猝死、栓塞、癫痫持续状态、心跳呼吸骤停或其它严重不良后果,均属医生意外或并发症。2.精神病由于高度兴奋,躁动不安,脑动脉硬化突然发生脑血管意外,脑血栓形成,或有智能低下,心肌梗死病史的患者,在发生其它科疾病时,不能及时叙述病情,又无明显的临床体征,造成延误治疗或严重不良后果,应属医疗意外或并发症。3.凡是自杀念头的精...查看原文
7意外并发症新农合报销吗
外伤引起的并发症医疗费根据医保规定可报销,但需满足条件:不由第三方负担、不属工伤保险、不由公共卫生负担、非境外就医。参保人在协议医疗机构的费用可从医保基金支付,急诊、抢救可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药品使用可适当放宽。具体报销范围需参考当地社保规定。 根据提供的信息,外伤引起的并发症医疗费属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医保可以报销。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医保不予报销: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因此,具体要看当地社保的限定。 新农合意外并发症报销政策解读 新农合意外并发症报销政策解读:根据新农合政策规定,意外并发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报销待遇。意外并发症指的是在治疗、手术或医疗过程中出现的意外并发症状,例如手术感染、药物过敏等。根据具体情况,患者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查看原文
8意外并发症医保报销吗
外伤引起的并发症医疗费属于基本医保范围,但需满足条件:不由第三方负担、不属工伤保险范围、不属公共卫生负担、非境外就医。协议医疗机构的费用符合基本医保标准可从基金支付,急诊抢救可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药品使用可适度放宽。 外伤引起的并发症医疗费属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医保可以报销。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医保不予报销: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 意外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意外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医保报销。根据医保政策,如果患者在意外事件后出现并发症,可以申请医保报销相关的医疗费用。首先,患者需要确保自己参加了医保,并且符合医保规定的报销条件。其次,患者需要在意外事件发生后及时就医,并保存相关的医疗费用凭证,如医院发票、处方等。然后,患者可以将这些凭...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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