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关执法依据
海关制定的规章层级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海关总署公告和直属海关公告两种形式,只有符合法定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的规范性文件才能视作海关的执法依据;对于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未按规定对外公布的或者未经法制机构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海关的执法依据。...查看原文
2海关有执法权吗
海关有没有执法权依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海关是具有一定执法权的,海关有权直接对走私案件进行查处,并且作出相关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七十一条海关履行职责,必须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严格执法,接受监督。第七十二条海关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包庇、纵容走私或者与他人串通进行走私;(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检查他人身体、住所或者场所,非法检查、扣留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三)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四)索取、收受贿赂;(五)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海关工作秘密;(六)滥用职权,故意刁难,拖延监管、查验;(七)购买、私分、占用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八)参与或者变相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九)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执行职务;(十)其他违法行为。...查看原文
3海关执法证
根据海关完税凭证信息采集及申请抵扣注意事项,进口货物应凭海关完税凭证申请抵扣增值税。90天内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并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未报送清单及电子数据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海关完税凭证信息采集及申请抵扣注意事项,增值税通常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凭获到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即海关完税凭证)依票面列明的增值税额申请抵扣。并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请期结束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海关完税凭证不需要认定,应使用通用税务采集软件进行采集,并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请时,同时报送载有《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的软盘(或其它存储介质),随同纳税申请表一起报送给税务机关。不报送清单及电子数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海关执法证:保障贸易安全的法律工具 海关执法证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工具,旨在保障贸易安全。它是由海关部门颁发给执法人员的一种身份证明,具备执法权限和权力。海关执法证的核发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确保执法人员具备合法性和合规性。这一证件的存在,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的边境安全和经济利益。海关执法证持有人可以进行海关监管、查验、扣押、罚款等执法行为,...查看原文
4海关执法权范围
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海关具有一定的执法权,可以对走私案件进行查处,并作出相应的处罚。海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严格执法,接受监督。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申请海关行政复议。 海关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对海关作出的罚款、没收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追缴无法没收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时停止或者取消给予特定减免税优惠,暂停或者取消与办理海关手续有关的经营资格,暂停报关员的执业或者吊销报关员的执业证书及其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海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对海关作出的扣留、封存、冻结财产及扣留、封存帐簿、单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对海关作出的责令退运进出境货物、物品等行政决定不服的;对海关作出的收取保证金、保证函、抵押物、质押物等的决定不服的;对海关作出的有关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对海关关于该企业的分类以及按该分类进行的管理决定不服的;对海关违法收取滞报金等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不服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海关依法颁发资质、资格证、执业证...查看原文
5海关执法依据有哪些
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海关是具有一定执法权的,海关有权直接对走私案件进行查处,并且作出相关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该办法规定了海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等。同时,该办法还规定了海关工作人员不得有包庇、纵容走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检查、扣留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索取、收受贿赂、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海关工作秘密、滥用职权、故意刁难、拖延监管、查验、购买、私分、占用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参与或者变相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执行职务、违反海关法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四章 进出境物品 第四十七条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 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七条 海关的财政收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审计机关以及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查看原文
6海关执法区域如何规定
一、海关的执法区域范围海关监管的空间效力范围是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所处的空间,具体包括:进出境运输工具在境内的运行路线、停靠地点;进出境货物、物品的进出境地点、存放区域;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加工、储存区域;保税仓库、保税工厂;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放区、沿海开放城市;受海关管理的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使用区域;其他海关监管的空间范围。海关监管区是由海关全权负责管理的区域,在这个区域里,对海关来说,法律和行政法规赋予了海关很多执法权力;对管理相对人来说,进出海关监管区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以及相关的人员,都应当办理有关的海关手续。新《海关法》对海关监管区域的具体范围做了规定,海关监管区,是指设立海关的港口、车站、机场、国界孔道、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和其他有海关监管业务的场所,以及虽未设立海关,但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进出境地点。二、海关执法权利范围1、检查权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在海关监管区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检查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货物。2、查阅、复制权...查看原文
词条目录
看完词条还不懂,在线问律师吧
3分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