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价格法的制定目的
制定《价格法》的目的是多方面的。首先,它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以及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活力。另一方面,目前市场价格行为很不规范,存在乱涨价、价格欺诈、价格误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因此需要通过法律加以约束。 此外,《价格法》还有助于增强政府调控价格能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政府需要依法对市场价格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和必要的适度干预,以克服和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与不足。同时,通过制定价格法律,规范政府本身的价格行为,有利于政府更好地履行其职责和使命。 综上所述,制定《价格法》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企业发展和加强政府调控具有重要意义。...查看原文
2价格知情权
国家从计划经济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明码标价这个要求被众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忽视。如果严格执行价格法的要求,市场中至少一半的商品经营者要被责令整改。鉴于基层价格执法队伍人员数量的现状,国家有必须要把明码标价这一条款改为维护价格知情权。明码标价虽然是维护价格知情权的主要形式,但考虑到各种因素,现实中大多数商品无法象纸质书籍一样,可以把价格印在商品上,特别是各种服务,在无法及时明码标价的情况下,应该允许经营者采用多种方法维护价格知情权,例如口头告知、及时答复有人说,价格法不能改,一改这个法就没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价格法可以改,而且必须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已经经过多次修改了。最新的消法,最后一条居然还是第六十三条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价格法修改,我觉得把价格知情权加入就足够了。不管怎么修改,明码标价必须依然是价格法的核心内容。各种维护价格知情权的方法中,明码标价依然最通用的最基础的。我们的社会不乏害羞和低调的人,对于他们来说,看标价是享用价格知情权的唯一方式。...查看原文
3非法价格行为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4.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怎么处罚不正当价格行为?什么是不正当价格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活动的基本规范,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侵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干扰破坏了正常价格秩序的行为。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4、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查看原文
4价格违法怎么处罚
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第四十一条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三条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查看原文
5价格违法处罚程序
一、价格违法处罚程序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的权利,规范价格主管部门对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办理、告知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对违反价格和收费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以下简称价格举报),价格主管部门处理价格举报,适用本规定。二、哪些情形可以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价格投诉办结:(一)达成调解协议的;(二)调解期间双方自行协商和解的;(三)消费者撤回投诉的;(四)当事人一方拒绝调解的;(五)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六)应当视为价格投诉办结的其他情形。价格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告知消费者。当事人一方拒绝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或者不执行调解协议的,消费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的作用是什么《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的权利,规范价格主管部门对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办理、告知等工作而制定的法规,2014年1月15日...查看原文
6价格欺诈举报的方法
价格欺诈举报方法价格欺诈是可以报警的,但是这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由民警调解处理。遭遇价格欺诈,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向物价部门投诉。投诉时,需要提供被举报人违法违规的事实及有关证据。所以,大家在消费时要注意保留证据材料,如发票、消费清单、收据、刷卡记录、银行汇款记录、网上交易支付成功的页面截屏等。如果投诉医院收费问题,还可一并提供病历相关部分的复印件;投诉商品明码标价问题,可用手机拍下现场照片,以证明标价情况。关于价格欺诈的法律规定一、《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二、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查看原文
7哄抬价格违反消法价格法规定
在汽车业反垄断调查的大背景下,路虎调低了其旗下6款车的价格。然而,媒体采访中发现,在部分陆虎4s店购买路虎揽胜行政版3.0和5.0等车型却需加价。有专家指出,加价售车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国家相关部门针对汽车行业的持续两年多的反垄断调查终于显示威慑力。从8月1日起,捷豹路虎中国对旗下6款车型下调官方售价,涉及的车型主要有路虎揽胜5.0v8和捷豹f-type敞篷版,降幅最高的为路虎揽胜5.0v8巅峰创世加长版,官方售价从359.8万元降至329.8万元,直降30万元;降幅最小的是捷豹f-type5.07v8s敞篷版,官方售价从154.8万元降至149.8万元,直降5万元。然而媒体发现,一些车主在汽车论坛上反映:虽然路虎宣布降价的车型优惠幅度高达二三十万元,但在路虎4s店购买某些型号的车时,仍然需要加价数万元才能提车。经销商通过加价销售紧俏车型。近日,媒体以消费者身份拨通路虎4s店——北京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电话,该4s店称路虎揽胜运动版2014款4款车型均有销售,店里有少量现车。其中,2014款5.0v8sc锋尚创世版dynamic售价181万元,除了购...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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