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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么

2022-04-12 535人已浏览
  •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联合创始人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2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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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婚后买房,只写上一方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很多种情况。首先,看夫妻双方是否有约定,有约定按约定。其次看购买房子的出资额具体是由谁出,这里分为夫妻出资和父母出资的。不同的人出资,房子的归属也不一样。由父母一方出资,且登记一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出资的,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1、房屋登记在其中一名下,根据物权的公示原则,该房屋应属于登记者的个人财产。 2、房屋若是用其中一方婚前财产折款所购买的,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应属于出资方。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即使该财产形式有所转化,仍不改变其婚前财产的性质。 3、如果房屋是在婚后购买的,只登记在一方且未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这是二人财产已经发生混同,认为房屋应比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若出资方购买房屋后,房产登记为另外一方的名字,综合其登记的意思、财产情况可以推定为赠与认定该房屋是登记方的个人财。 5、若出资方购买房屋后,登记为本人的名字,且另外一方为参与出资、装修的,应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这个登记名字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另一方也有出资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全额付清,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 2.如果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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