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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有产权和无产权的区别

2022-06-30 31,331人已浏览
  •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创始人

    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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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车位有产权和无产权的区别在于: 1、使用年限。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一般为70年,无产权的车位只有使用权20年; 2、使用区别。有产权车位可以交易,无产权车位只能出让使用权; 3、权利方面。有产权的车位,产权人通过产权登记的方式,确立产权人对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等;没有产权的车位,一般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取得对车位的使用权,在租期届满时使用权也就消失。 一、买车位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车位产权。选车位是购房者要注意看车位是否归开发商所有,即开发商是否拥有所有权; 2、小区的公共空地。小区的公共空地不是属于可销售的面积,有的开发商在公共空地上随意画个线就卖给业主,有的按月出租。但其实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 3、无约定的地下车位。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4、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如果地下车位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 二、小区停车位纠纷的处理如下: 1、开发商对车位享有所有权,该部分车位就可以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赠与等等,业主为使用车位而进行的购买或者租用应当为此支付相应的对价。开发商进行项目开发时,单独规划、设计并施工建设的车位,如果该部分车位没有纳入小区整体的公摊,那么该部分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当然有权利对其进行处分,包括出售; 2、如果该部分车位纳入了小区的公摊,其所有权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开发商当然无权处分属于业主共有的车位,即使其存在没有出售的存量房,也仅仅属于业主中的一员,无权行使应当由全体业主行使的权利。即使受到全体业主的授权,或者属于推定授权或者事后得到了业主的追认,该部分出售、出租或其他形式的盈利所得也应当归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果事后不能得到业主的追认,那么对该部分车位的处分行为即为无效,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承担主要的过错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购房者在买房时,一般也会考虑购买车位,而车位有两种,一种是有产权的,另一种是没有产权的。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一般为70年,无产权的车位只有使用权20年。有产权车位可以交易,无产权车位只能出让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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