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有哪些不属于违约行为
时间:2023-04-02 22:10:59 23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租赁合同不算违约的情形: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一、如何处理出租房屋未向公安机关备案

出租房屋未向公安机关备案的处罚如下:

1、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如果出租人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登记了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并非明知出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或得知其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犯罪活动后,立即报警,出租人不会被追究相关的违法责任,否则将会依照上述第一或第二款规定,追究相应的违法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出租是否备案不影响房屋租赁协议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1、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3、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4、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到期后拒不搬离房屋如何办

租赁合同到期后拒不搬离房屋的办法:

1、合同约定的,遵守约定;合同未约定的,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享有优先租赁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房屋的权利;

2、如果出租人将房屋作为其他用途而不再出租,出租人有权要求与承租人终止房屋租赁关系,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搬出租房屋,并按照双方约定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达到约定状态;

3、如果承租人拒绝搬出房屋,出租人可以先与之协商;协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返还房屋的房屋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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