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黑户”,通常是指那些未在任何户籍管理机关进行过登记注册的自然人。
然而,即使这些人被判定为刑事罪犯并触犯了寻衅滋事罪,他们也将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寻衅滋事罪,即在缺乏合理缘由的情况下故意挑衅他人,恶意侵犯他人人身,或肆意破坏、占有公共财产,乃至在公众场合制造混乱、扰乱社会秩序的恶劣行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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