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生产或销售未经许可的产品单位或个人将会面临联合行动,相关部门将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于生产无证产品的企业,罚款金额为已生产的无证产品价值的15-20%;对于经销无证产品的单位或个人,罚款金额为无证产品销售额的15-20%。
对于生产或销售未经许可的产品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如地方技术监督局或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联合行动,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对违法所得进行没收,并对其处以相应的罚款。对生产无证产品的企业处以相当已生产的无证产品价值的15~20%的罚款。对经销无证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处以相当无证产品销售额的15~20%的罚款。
企 业 生 产 无 证 产 品 的 处 罚 措 施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企业生产无证产品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生产许可证等。具体而言,如果企业生产无证产品,相关部门可以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如果逾期不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吊销生产许可证。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果构成犯罪,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企业生产无证产品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生产或销售未经许可的产品会受到相关部门的联合行动,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对违法所得进行没收,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对于生产无证产品的企业,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生产许可证等。企业生产无证产品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因此要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全文9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