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婚姻的登记程序是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证件后,询问双方意见,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宣读,最后领取结婚证即可。被跨国婚姻诈骗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跨国婚姻的登记程序
跨国婚姻的登记程序是:
1.查验当事人按规定应当提交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3.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申请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二、被跨国婚姻诈骗怎么办
被跨国婚姻诈骗可以选择直接进行报警处理,或者直接可以向对方进行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这是明确规定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欺诈婚姻不属于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
三、跨国婚姻办理所需证件
我们国的涉外婚姻登记工作,由民政部和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局)代表政府统一管理;外交部和省、市、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负责处理对外交涉事项。中国公民同外在中国公民(包括常驻我们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在中国公民,外籍华人、定居我们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我们国民法典和《中国公民同外在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有关条款的规定。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中国公民同外在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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