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如下: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非法剥夺人身自由,还要求勒索财产或者满足行为人的非法要求,以及相应的勒索财产或者提出非法要求的实施。非法拘禁罪只要求行为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在实践中,区分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主要问题是绑架和扣押人质。绑架罪的处罚如下: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上述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划清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即以强行扣押人质的方式,胁迫他人履行一定行为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行为为目的,实践中大多是健债款,要求以钱换人。这种行为从形式上看与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行为很相似,但实质上有很大区别:第一,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后者以逼索债务为目的,以扣押人质作为讨还债务的手段。第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以绑架的人自身完全无过错,而后者以绑架的人质大多自身有过错(如欠债不还),甚至有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也有的纯属索然无辜。因此,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
绑架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法定的三种行为之一,那么就应当对行为人立案侦查。当然,此时仅仅是涉嫌构成绑架罪,暂时还不能确定行为人最终就以本罪论处,所以对于行为人是否是犯罪分子还言之过早。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案件审理阶段,只能称之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只有被法院定罪判刑之后,才能称之为犯罪分子或者罪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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