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七座位车辆通常在使用满两年后需要进行年度审查。
特别是针对小型以及微型非运营性载人汽车而言,其最初的六个周年以内可以享受每两年一次的安全检测待遇;
而在六年代满之后,则必须每年都接受一次全面检查。
至于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此类车辆,它需要每半年就经历一次这样的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全文4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