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工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根据雇佣关系的存在与否而采用不同税率,需要兼职单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法定对象、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一、兼职工资个税怎么算?
兼职工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分两种情况,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如果个人与其兼职的单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则其兼职单位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应于次月十五日内合并当月两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选择到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如果个人与其兼职单位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则兼职单位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属于连续性收入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如下: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兼职工资拖欠怎么办
拖欠兼职工工资的,按如下方式解决: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第七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n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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