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有赡养义务的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3-04-07 15:13:20 22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既是无期限的,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费的数额,既要根据赡养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又要照顾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

一、怎么认定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膽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贍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贍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贍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拒绝履行膾养义务。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二、赡养人义务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

三、赡养老人儿子和女儿的义务怎样划分

赡养老人儿子和女儿的义务应平均分配。具体如下:

1、女儿与儿子是有同样的赡养义务,女儿与儿子没有区别;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3、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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