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借钱人死了,债权人可向其遗产继承人追讨欠款。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继承人应以所得债务人的遗产的实际价值清偿债务人的债务,但如果债务人所欠数额已超过其遗产的实际价值,对于超过的部分,债务人继承人可以选择自愿清偿,也可以选择不清偿,如果债务人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债务人遗产,则对债务人省钱所欠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如何对待借钱不还的人?
1.与借钱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借钱人态度强硬耍赖,不配合积极偿还欠款,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法院判决后借钱人有钱但拒不归还的,可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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