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区县局、分局主管税务机关
二、办税范围: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为3%税率。
三、纳税人提供资料
(一)出示资料
1.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新房)
2.《房屋所有权证》(二手房)原件;确定房屋最终地址、面积及成交价格的相关资料原件(新房);购房发票原件
3.个人合法身份证明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办时出示)
(二)提交资料
1.首次购房需提交证明或首次购房承诺书
2.《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契税申报表》(带有条形码);《存量房买卖房屋信息表(纳税)》(二手房)或商品房购房合同复印件(新房)
3.《房屋所有权证》(二手房)复印件;确定房屋最终地址、面积及成交价格的相关资料(新房)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
4.个人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办时提交)
6.国家税务总局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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