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商铺外的公共区域如果属于小区公共配套设施,那么面积就已经分摊到业主的房屋中,停车位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则是市政用地。
一、小区地上停车位归谁所有
对于小区地上停车位,在建筑分区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的停车位,应视为业主共有。除城市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外,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除城市公共道路外,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对于规划停于停停车位外的停车位,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共有绿地的建设,停车位属于业主。
二、地下停车场产权归谁
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3种类型:
1、业主分摊建设费用: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2、开发商独立建设: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3、地下防空工事: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如果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也就是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三、商铺门口停车位归属权是什么
商铺门前车位归属:
1、根据红线图划定:
小区商铺外的公共区域归属权,应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是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则是市政用地。
2、看用地性质:
如果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若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则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位进行处理。
如果在规划时已经将其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且已经将其面积全部分摊到业主房屋之中,那么这些停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收益权归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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