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罪属于公诉案件,侵犯的是公民人身权,当事人控告了是不能撤回的,更不存在撤诉的问题,但被害人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作出谅解,有利于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从轻处罚的决定。
一、逃避商检罪的嫌疑人有哪些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因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二、非法拘禁当事人谅解可判多长时间
被害人谅解的仍要依法判刑
按照法律规定,非法拘禁罪是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并不会影响人民检察院依法到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
说白了,当事人之间谅解归谅解,检察院该起诉的还是会起诉。
那是不是被害人谅解了,人民检察院就一定会起诉呢?
也不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或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此时检察院不起诉,需有被害人的谅解因素的影响,但主要是非法拘禁的实际案情符合法律规定不起诉的情形。
被害人谅解的法院可酌情轻判。
尽管被害人谅解,不能影响检察院是否做出起诉的决定,但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获得轻判。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谅解的:
1、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2、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由此可见,在非法拘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要是能够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是可以获得轻判的,甚至不被检察院起诉的。至于具体如何判刑量刑,就需要看实际的案件情况了。
三、刑事拘留期间对方可以撤诉吗
刑事拘留期间对方是不可以进行撤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如果是公诉案件的,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所以被害人是不能撤诉的。如果是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撤诉时,由法院裁定是否撤诉,如果法院裁定撤诉的,会解除拘留措施,释放当事人。撤诉,指的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撤诉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行使处分权的表现。在刑事诉讼法上,撤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或自诉人撤回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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