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海护士变更注册办理的地点
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5号综合咨询窗口
二、北海护士变更注册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文教卫生审批科首问窗口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3、承办人员审核
4、科室负责人审批,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当场决定)
5、制作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三、北海护士变更注册办理的法律依据
1、《护士条例》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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