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肇事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需要根据具体损失确定,如果仅造成车辆财产损害的,应当赔偿维修费、车辆所载物品损失费,如果车辆无法修复灭失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如果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则应根据被害人的受伤严重程度,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应承担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如果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车祸肇事司机全责单位有责任吗
司机驾驶单位车辆交通肇事,负全责时,单位应负责。员工应单位要求驾车外出办理公事的,属于履行职务行为。《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司机负全责的,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先赔偿对方的损失,不足部分由所在单位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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