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柜掉下来一般是商家的责任。首先是谁吊的物品谁担责,最好找到扔物品的人。如果找不到扔物品的人,可以看看是不是楼上物品脱落,谁家的东西掉下来,谁担责。如果都不能确定,可以将整栋楼作为赔偿对象进行协商,谁的问题谁承担,如果不能证明过错,就必须承担赔偿。最后协商不成直接起诉法院,肯定能得到赔偿,区别是谁赔偿的问题。
一、高空坠物侵权责任问题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一般高空坠物一楼属于免责。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被楼上坠落物砸伤如何索赔
1、可以跟他索要人身意外伤害赔偿,在这之前我建议你先收集相关的证据,到法医去做鉴定。
2、一般可要求赔偿因就医治疗而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等,具体赔偿金额要看你的具体情况,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3、被楼上坠落物砸伤向谁索赔
(1)高空抛物侵权人承担直接责任
《民法典》第1254条第1款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上述规定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做了一般规定,明确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高空抛物侵权人承担直接责任。
(2)可能加害人承担补偿责任
《民法典》第1254条第1款后段规定,“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民法典》在侵权人直接责任的基础上,增加了可能加害人的补偿责任。该条文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即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被告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均要承担民事责任。
(3)建筑物管理人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1254条第2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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