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
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教师可以劳务派遣吗
教师可以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的教师,不属于在职教师,只有在编的教师,才属于在职的教师。因此,如果劳务派遣的教师想要考在编的话,那么就必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证,然后再参加教育部门向全社会招聘教师的考试,合格后就可以编制到教师队伍里,而且编制后是永久的资格,没有几年一说。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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